在所有乳癌病患中,有20~30%的病患乳癌細胞膜上有所謂的HER2接受體,這個報告可以由病患的病理報告上知道,醫師也將其視為乳癌治療中,是否要用標靶治療藥物賀癌平(Trastuzumab,Herceptin)的最重要參考依據。對早期乳癌的病患而言,指手術可切除或已切除的未轉移乳癌病患,只要原發性腫瘤大於1公分或腋下淋巴結有癌細胞侵犯,目前一般的治療建議是應該使用賀癌平一年,而且必須合併化學治療。對晚期乳癌的病患(指已遠處器官轉移)而言,則是考慮應先使用賀癌平合併其他治療,包括化學治療或荷爾蒙治療。如此的建議基礎在於賀癌平可以加強化學治療或荷爾蒙治療的療效,而效果只在HER2接受體陽性的病患才見的到。一般而言,在HER2陽性的早期乳癌病患,賀癌平合併化學治療約可降低30~50%的疾病復發率,但仍有早期乳癌病患在使用賀癌平之後復發及轉移,這就像高血壓的病患一樣,一種降血壓藥並沒辦法解決所有病患的高血壓,而這也成為近10年來在標靶治療賀癌平發展後,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上述這個問題,目前已有相當多的研究與進展。先從目前台灣醫師及病患已經在醫療資源上可以得到的談起,針對HER2陽性的轉移性乳癌病患而言,若是在早期乳癌治療時已使用過賀癌平,或是在轉移時地第一線已使用過賀癌平,比較好的建議是再使用賀癌平,但將合併使用的化學治療藥物做一個更換,如用過小紅莓類藥物(doxorubicin,epirubicin)的病患,換成紫杉醇類藥物(docetaxel,paclitaxel);上述兩者都用過的病患則換成截瘤達(capecitabine,Xeloda),或溫諾平(vinorelbine,Navelbine)等;考慮使用荷爾蒙藥物的荷爾蒙接受體陽性病患也可依類似的方式,如用過泰莫西芬(tamoxifen)的病患換成芳香環?抑制劑(如復乳納、安美達、諾曼癌素等)。同前述所言,賀癌平可以加強化學治療或賀爾蒙治療的療效,延長疾病無惡化存活期。但醫師及病患雖然拿的到,健保限於資源分配的問題,並不給付賀癌平的在這方面的使用,病患必須自費,負擔不小,因此往往只能轉換為化學治療或荷爾蒙治療的單獨使用。第二個方法是使用另一個已上市的抗HER2藥物泰嘉錠(lapatinib,Tykerb),這個藥物可以合併病患未曾使用過的化學治療藥物(如截瘤達或溫諾平等),或荷爾蒙治療藥物(如復乳納等),也可單獨使用或甚至合併賀癌平,但目前健保也不給付泰嘉錠的使用,病患同樣面對自費問題。第三個方法可能是使用mTOR抑制劑,這類藥物過去是使用於器官移植後抗排斥所使用的藥物,目前初步的報告是用過賀癌平的病患,繼續使用賀癌平合併太平洋紫杉醇(paclitaxel)加mTOR抑制劑(指everolimus),仍有相當不錯的療效,值得期待。
第二個針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一些新藥已經研發出來了,包括trastuzumab-DM1(簡稱T-DM1),這個藥物是在trastuzumab這個單株抗體上接上一個化療藥物DM1,在轉移性乳癌病患的臨床試驗上,效果可能比賀癌平再次使用要好。另一個藥物則是pertuzumab,這也是另一個抗HER2的單株抗體,這個藥物必須合併賀癌平一起作用,效果才會好。另外,另一個口服的抗HER2藥物neratinib,目前也尚在研發中,單獨使用的效果不錯,併用其他化療藥物則必須更留意副作用的處理。但目前這些藥物都尚未問市,所以只能期待進一步的進展。
【撰文/台北榮民總醫院內科部腫瘤科主治醫師趙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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