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7日 星期六

乳癌高危險群

乳癌在行政院衛生署的統計報告中,從民國70年代後,不管是在發生率或死亡率方面,都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因此婦女同胞對其都有談乳癌色變的感覺!到底乳癌的治療預後是不是如此的可怕,因不是本文所要談論的重點,因此本處不加贅述!但從防治乳 癌的觀點看來要想去除乳癌或降低乳癌的發生率首要之務即在於奉行孫子兵法上所說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因此瞭解乳癌發生的可能因素,勢必成為乳癌防治工作的重要一環!


一般發生乳癌的可能危險因素,依照流行病學及生物學方面的相關研究指出不外乎下列五點:

1.個人方面:下列幾點為乳癌的危險因子
(a)終身無懷孕或生產者
(b)長期服用女性荷爾蒙者
(c)曾頻繁患乳房良性腫瘤病及乳房纖維囊腫病史者
(d)初經較早者(12歲前初經者罹患乳癌機率為其他人之4倍)
(e)晚停經者(55歲後停經者罹患機率為45歲前停經者的 2倍),
而早生育者罹癌機率較低(20歲前即生第一胎者,罹癌的機率
為不生育者的1/2)。


2.飲食方面:
青少年時期攝取過高的含脂肪食物者得乳癌機率較高,多攝取蔬菜、水 果、橄欖油、維生素A者皆可減少乳癌發生的機會,而酒精則可增加乳癌發生的機會。


3.運動與體重方面:
每週運動4小時以上者得乳癌機會為不運動者的60%,而停經後每增加10公斤體重即可增加80%得乳癌的機會。


4.家族史及遺傳方面:
婦女符合下列四項條件中之一項,終身得乳癌的機會為17-50%,且為無此家族史者的2-3倍:
(a) 一等親屬有2位以上在60歲前得乳癌
(b) 一位一等親在更年期前得兩側乳癌
(c) 母親或外祖母在60歲前得乳癌
(d) 一位一等親在40歲前得乳癌


5.輻射線及其他外在環境方面:
婦女若在40歲前即暴露於輻射線者,得乳癌的機會與所暴露的劑量及時間成正比,尤其在青春期即暴露者更可增加乳癌的機會。另外苯環,氨基,甲基氮,尿素等在動物實驗證明皆會誘發基因突變 。


因此,婦女同胞若有上述得乳癌的危險因素時,除了在個人生活上、飲食上、運動上要儘量避免上述的一些危險因素以及個人及政府在環境方面的要求注意和改善外,若在家族史方面曾有發生乳癌的記錄時,更要定期接受乳房的自我檢查及乳癌篩檢工作,以期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以達到降低乳癌死亡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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