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放射治療於乳癌治療的應用

哪些乳癌病患應接受放射治療呢?大致上可分成3類:1.接受乳房保留手術(Breast conserving surgery)者、2.改良式乳房全切除(Modified radical mastectomy)合併有危險因子者、3.需放射治療作為緩解性治療者。

 


(一)接受乳房保留手術
這類是最大族群的病患,尤其是1990年後陸續幾個重要臨床試驗證實了搭配放射治療與乳房保留手術,不但能成功保留下大多數的乳房組織,且與全乳房切除比較有相同的存活率,此一重要結論使日後放射線於乳癌治療的應用就更普遍了,目前乳房保留手術合併放射治療已取代全乳房切除手術,成為早期乳癌病患的首選。這部分最重要的臨床試驗是NSABP-06,比較了3個不同治療方式:1.只做改良式全乳房切除、2.只做乳房保留手術、3.乳房保留手術合併術後放射治療,經20年追蹤發現三者存活率相似,但在局部復發的比較上,有接受術後放射治療的病人復發機率遠比只做乳房保留手術者低(14% vs 39%),這是放射治療在乳癌應用上的ㄧ個里程碑。在2005年發表的統合分析(Meta-analysis)裡,也認為接受放射治療者局部復發機會降低了四分之三,存活率則高出5%。從這些臨床試驗的經驗,乳房保留手術配合放射治療已成為早期乳癌的標準治療。但在某些特定狀況下即使是早期乳癌也不適合接受乳房保留手術,必須選擇改良式乳房全切除乳房,例如過去曾接受過乳房或胸壁放射治療、接受放射治療期間有懷孕者、乳房瀰漫性微鈣化(diffuse microcalcification)、腫瘤分佈範圍廣、經局部切除仍有殘餘腫瘤者,這些情形下被認為是絕對不適合接受乳房保留手術。


 


(二) 改良式乳房全切除合併有危險因子
這些病患開刀切除了全部乳腺組織,若無特定危險因子病患可不必接受放射治療,反之,有危險因子者接受放射治療可增加存活率、降低局部復發率。這些所謂的危險因子包括淋巴結轉移、腫瘤大於5公分、手術邊緣距腫瘤太近(< 0.1公分)或有殘餘腫瘤,這種情況下若無接受放射治療,仍有約40%局部復發機會。在多數研究結果顯示術後放射治療可減少約70%的局部復發,增加5-10%的存活率。


 


(三) 需放射治療作為緩解性治療者
例如局部晚期乳房腫瘤無法或不易以化療及荷爾蒙治療控制、腦部轉移、骨頭轉移疼痛控制不佳...等。這類病人都是適合以放射治療來控制腫瘤、緩解症狀、預防腫瘤造成的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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